行政院於108年11月26日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 二點、第五點及第八點,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考量本次修正大幅放寬交通費之檢據規定,為避免各機關 同仁誤解,經蒐集近期各機關洽詢問題,整理成旨揭問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