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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專區

    【法令宣導】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暨國家機密保護法涉密人員返臺通報表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8-06 18:04 資料來源: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聯絡人:薛家琳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112年12 月27日公布修正,本次修法課予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出境返臺通報義務,相關通報程序事項另由行政院113年6月28日 以院臺法字第1131016424號令修正發布於本法施行細則,法務部復依本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7項規定,於113年7月9 日以法廉字11307012000號令訂定發布「國家機密保護法涉密人員返臺通報表」,以因應各機關實務需要及返臺通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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