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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本院護理科社區徵契約初階護理師/士(傷口照護師)1名(隨到隨考)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16 16:20


    職稱、名額:契約初階護理師/士1名
    主要業務:護理工作
    辦公地點: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病房(內、外科、加護)。
    所需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如遇同類職缺出缺則依序遞補)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者不得報名)。
    2.專科以上護理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或士證書。
    3.需輪值三班、具相關經驗者尤佳。
    4.繼續教育積分需具備可執業資格(若歇業滿2年以上需前1年積分達20點以上)。
    5.以上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不受理報名。

    薪資:
    1.於內外科病房薪津35,089元(本薪21,592+專業加給10級13,497)起薪。
    2.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大小夜津貼(小夜400、600元及大夜600、800元)。
    3.得視醫院營運績效及業務表現每月核發給績效獎金。


    報名方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08:00~12:00,13:30~17:30電洽護理科許小姐  聯絡電話:07-7511131#2207,經彙整遴選後擇優安排通知面試等事宜。
    另外請於信封上敘明「應徵護理科傷照師、姓名及電話 」

    繳交資料:報名時檢送下列資料影本裝冊共1份,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後簽名。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一或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自傳請勿空白)(請於相關檔案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業務證照及繼續教育積分需具備可執業資格證明(積分證明或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服務年資證明(請附服務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勿附投保證明)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5.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備註:
    1.經甄選錄取人員,公告本院網站及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3.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依法究辦。
    4.甄選成績達60分以上者擇優錄取(成績未達60分者,均不予錄取)。
    5.日後若因院方業務需要將彈性調整單位。
    6.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面實施禁菸,請確實遵守菸害防治法相關規定。
    7.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8.錄取後須於報到前於本院完成新進人員體檢始可報到,但,經檢查發現有傳染病者不予錄用。
    9.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者,自動喪失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10.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11.應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課、 上班,則取消應試,不再另行公告。
    12.經本院甄選錄取人員, 因故自願放棄錄取時,請填寫自願放棄錄取確認書,以利本院通知備取人員或辦理下次公告事宜。

    上版日期:1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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